原则上,工程未取得以下要件不得开工建设:
1.建设工程(市政工程)规划许可证;
2.林木采伐许可证、海域使用权证书(如需);
3.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;
4.临时用地审批;
5.监理、施工合同签订;
6.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(如需);
7.变电站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(或备案);
8.质量监督注册书;
9.环评批复(如需);
10.水保批复(如需)。